海南州院代检察长杨淑萍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故意
发布时间: 2019-01-21
经州检察院审查查明,2018年6月22日凌晨,被告人宋某某在酒后与同村村民王某某发生争执,即持刀杀害被害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难以平复的心灵伤,给当地民众带来极大精神恐惧,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属重大刑事犯法。
1月17日上午9:30分,由州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某某故意杀人案在贵德县公民法院公开休庭审理,海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杨淑萍、检察官郭莹、检察官助理旦正措出庭支持公诉。
此次庭审,全州两级院主管公诉检察长跟公诉干警20余人参加观摩。
作为该案公诉人,杨淑萍代检察长认真审阅案卷材料,详细理解案发经过,对全案证据进行了严格全面的审查核实,深入论证剖析,研判案情,并亲自制作公诉见解书跟庭审预案,为庭审做好充足准备。同时借助多媒体电子示证指控犯罪事实,有理有节,举证充分,展示了良好公诉人风貌和应变才干。